在上一集「林心恬談SDG12負責任的消費與生產:綠色供應鏈,是最大的挑戰!」中,研究產品生命週期的成大環境工程學系林心恬老師,帶我們從生產與消費對環境與社會的影響,延伸到對未來碳排放法規因應,進而凸顯綠色設計的重要性,與產業鏈中監督議題。在這次的專訪中,林老師將帶我們從日常生活消費的環保概念與行為,深入了解環保行為背後的可行性與意義。
廢棄物大宗─各種食品的包裝
「你們覺得,日常生活中最多的廢棄物是什麼?」林心恬老師對我們拋出這個問題。是飲料杯?是網購包裝?林老師不諱言,日常生活當中,最大的廢棄物來源正是包裝的材料。而包裝的特性就是用一次就被丟掉,如網購的包材,不只是消費者拿到時候的包裝,整個產品的製造過程,也產生了非常多的包裝廢棄物。根據統計,掉進海的塑膠製品中有47% 是包裝的材料,其中又以食品包裝的比例最為龐大,因此減少包裝或食品包裝的廢棄物,也被列為重點項目之一。林心恬說:「我們研究室在2020年跟綠色和平組織合作推動零售業的減塑。我們首先評估臺灣超商一年產生的塑膠廢棄物,根據估計,主要十個最常見的食品品項,每年就產生十八億個塑膠的包裝。」減塑也因此成為臺灣各大零售業經常提及的永續目標。
減塑難題:塑膠的難取代性與多元性
在減塑的初期大家最常倡議的是「從塑膠改成用紙包裝」或是改用「生物可分解塑膠」,然而從生命週期的角度評估來看,只是減少了塑膠,但沒有真的減少垃圾產生量,還是對環境產生壓力。而生物可分解塑膠,在目前的應用上仍有困難,不論是法規或使用者習慣的問題。
林心恬提到日前有一篇研究論文,講述開發了一個生物可分解的塑膠,可以應用在大部分的食品包裝,首先在洋芋片的包裝上做實驗,結果發現「就算功能性都沒有問題,撕開那個洋芋片的時候,聽到的那個聲音會讓消費者覺得非常的不舒服,感覺洋芋片不好吃了。」從這個例子,便可發現,即便是對環境傷害比較小的塑膠,但它卻傷害了經濟面,依舊無法應用在商品上。林心恬也感慨地說:「作為教授,除了是研究者以外也是教育工作者,我們一直在思考一個新的知識,從產生到大家開始意識到,最終到普及到每個人都可以使用到底需要多少時間?」
減塑的另一種可能性,是創造相對可回收的塑膠,我們十分好奇難道沒有公規的可回收的塑膠製品,能讓大家使用嗎?林心恬表示這在塑膠設計的實務上卻是有困難的,因為不同的塑膠功能是完全不一樣的,包含各式各樣可被分解不可被分解的,可燃不可燃的材料,因此塑膠的標準化非常困難。舉例來說,與食品相關的塑膠就有很多不同的種類,瓶裝水使用的是PET塑膠保特瓶,裝氣泡飲料不會漏氣,而且PET是一個回收性很高的塑膠,可以回收做衣服,但PET卻不耐熱沒有辦法微波食品;牛奶瓶所使用的HDPE可耐酸鹼腐蝕,PP的塑膠可以耐高溫。林心恬老師總結說:「功能的需求其實是最重要的目的,不能說大家都統一用一個最環保的塑膠,如果那個塑膠沒有辦法滿足大家的需求,那也沒有辦法去利用。」
循環經濟:靠循環創造經濟效益
不論是開發回收技術,設計更好的分類系統,甚至是從環境教育著手都會有幫助,但最根本的改變是「重複使用」的觀念落實。林心恬老師提到歐盟在推廣「循環經濟」,過去一次性使用的觀念下,是靠生產更多來產生經濟效益,而循環經濟則是「透過循環次數來產生經濟效益」,也就是說一個東西可以被用的越久越多次,那就有更多經濟效益可以被產生。而臺灣今年通過「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」,規定連鎖飲料店、速食店必須要有5%的門市提供循環杯租借的服務,鼓勵重複使用取代一次性垃圾廢棄物的產生,也正是在循環經濟上邁開了第一步。
使用塑膠就不環保?
然而即便有了減塑政策,卻可能造成更大的浪費?我們身邊不乏為了使用環保杯的人,開始購買環保杯子、飲料提袋,但卻反而購買了多個杯子或使用率很低。其實,人類消費行為是為了滿足自己的需求,但人類需求不只有吃飽、喝飽,還包含了價值觀。林老師認為:「某種程度上有一些人是用環保的消費行為來滿足心理的需求,比方說買環保杯來讓自己感覺開心,覺得自己是一個很棒的人。」
而有些人在環保行為的觀念下產生了「環保二分法」,對使用塑膠產生很強烈的罪惡感,認為環保杯、環保袋就是很環保,塑膠杯、塑膠袋就是不環保。林心恬分享自己的環保生活實踐說:「各種材質沒有所謂的優劣或善惡之分,怎麼樣去看待買的東西才是負責任的消費。像我通常塑膠袋用完後,就會收著再重複使用,塑膠袋的使用率對我來說就比環保袋還高,以這樣情況來說,塑膠袋其實就比環保袋更環保。」
在這集專訪中,林心恬教授帶我們從日常生活的廢棄物,減塑的種種困難,談到循環經濟以及環保行為背後的動機。最終,林心恬提到:「其實對環境有益這件事情說服不了任何人,以個人來說,大家有自己的意識、信仰;而企業也有自己相信的價值,把企業社會責任、環境友善當成他的價值,但不可否認的是企業的本質就是為了創造利益。」人也是如此,企業也是如此,環保並不只是宣言,如何從生活中改變我們的思維並實踐,才是最重要的。
責任編輯/劉靜頻
DOI:10.30196/2023.0010023
參考資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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