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邱羽凡談SDG 8 尊嚴就業與經濟發展:關心自己,是成為有尊嚴的勞工最重要的事!

邱羽凡談SDG 8 尊嚴就業與經濟發展:關心自己,是成為有尊嚴的勞工最重要的事! (圖片來源:華藝數位)

上集「邱羽凡談SDG 8 尊嚴就業與經濟發展:你有尊嚴工作嗎?」我們就SDG8尊嚴就業與經濟發展的部分,邀請了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所邱羽凡老師。邱老師以勞動法的觀點,解釋了強迫勞動和職業災害相關比較嚴重的案例。這些案例對一般人來說似乎很遙遠,邱羽凡老師強調:「其實勞動法就是日常生活,我們周圍的人,甚至我們自己就在這個處境之中。」

Photo by Maksym Tymchyk 🇺🇦 on Unsplash

非典型勞動:外送自由或者更不自由呢?

勞動法很重要的地方是,社會要去保障那些不自由的人。而自由的定義是:我能自己決定工作的內容、時間、地點。為了避免雇主沒有去照顧到勞工的身心安全,法律設立強制的保障,規定雇主不能任意對待受雇者。但這個自由其實常常被我們所誤會,像是外送產業就是一個常遇到卻被忽略的工作。邱羽凡老師問我們說:「你們覺得外送員自由嗎?外送工作可以很彈性決定自己工作的時間,其實這叫廣告詞。」她提到許多外送員分享,在接單之後,不是只有位置被監控,平台也會開始倒數計時,中間不可能去買個飲料或做其他事;不僅如此,外送平台為了壓低成本,使得外送員需要跑更多單才能有原本的收入,而收入已經低於最低工資的保障。

外送平台的產業人數雖只占總就業人數的百分之一,但它的模式影響了其他不同的產業,使得「非典型勞動」的工作大量的出現。邱教授解釋道:「派遣勞動,像不定期契約、部分工時的討論,已經是舊的非典型勞動。新的非典型勞動,像是承攬、假承攬,或是遠距、數位工作也算新型的工作型態,只要不是全時、固定工作地點、固定工時的,都屬於非典型勞動的範圍。


Photo by Vincent Wachowiak on Unsplash

僱傭或是承攬:誰才是工作的主人呢?

非典型勞動中,又以承攬和僱傭的議題最常被討論。邱老師提醒,有些勞工去企業面試時,覺得自己是被僱傭的勞工,可是面試官給的契約是承攬契約。簽約後發現自己沒有相關勞工保障,勞工拿契約去法院訴訟,面對的卻是求助無門的窘境。她語重心長地說:「承攬契約就是沒有勞基法的保障,只有僱傭才有。如果你是僱傭關係,老闆就要幫你保勞健保,就要付你加班費、退休金;當老闆要規避這些成本,就會請員工簽承攬契約。而事實上,承攬工作者應該是很自由的,可以經營自己的事業。」

邱羽凡老師舉了現在很常被談到的餐外送員為例,說明兩者的差異:「外送員用手機APP接單,但是他要如何送餐、接單流程都是由外送業者規定,甚至送餐時間也是在APP的倒數計時下進行,而且平台把每單的單價逐年壓低,再用各種獎金加乘制來讓外送員不可能拒單,這讓外送員根本沒有真正選擇工作的自由,根本不是承攬。」也就是說由別人給予、規定的工作內容,以什麼方式完成的時候,便是不自由的狀況,法律就需要對這樣的勞工有保障!

Photo by Saw Wunna on Unsplash

工會與罷工:打造更好勞動環境的過程

勞資雙方互相對立的情況十分常見,罷工即是勞資雙方主權對立的情況之一。然而,臺灣合理罷工的案例不常見,原因是罷工本身有著相當的難處,包含勞工擔心進黑名單、工資、解雇,還有影響公眾利益的問題。公眾利益的範圍到哪裡呢?常見的像是「醫院可不可以罷工?」這個極具爭議性的提問,邱羽凡老師舉了德國的情況說明:「對醫護人員來說,他們很清楚知道是要讓雇主的經濟受損、經濟停擺,受到壓力來跟他們進行談判。醫護人員沒有要去危及病患的生命安全,病患如果不方便的話也得忍受。」這就是罷工權和公眾利益之間衡量的一個好例子。

而罷工,並不是一個勞工個人可以完成的事,因為個人力量相對薄弱無法撼動雇主,需要一群人團結,也就是「工會」。在臺灣,法律規定需要先進行罷工投票,投票過半才有機會進行罷工,如果無法獲得大多數人認同,困難就會再提高。因此我們看到的罷工,都是某個共識底下進行團結的行動,並不是勞工因為短暫的不滿擅自進行的。邱老師期許:「臺灣的工會還不成熟,未來勞工慢慢了解有團結這個選項,也會意識到有不同工作未來的可能性。」


Photo by Scott Graham on Unsplash

勞動意識就是日常生活

邱羽凡老師用三個關鍵字鼓勵我們去延伸理解世界勞動的現況:首先是「強迫勞動」,近期各國立法,像反奴隸法或者是盡職調查都跟強迫勞動有關。在臺灣和全球經濟接軌的情況下,強迫勞動也會隨著供應鏈影響臺灣產業發展。第二個是「工會」,她認為靠自己的力量打造一個尊嚴勞動的環境,是個勞工值得努力的方向。第三個則是「非典型勞動」,現代社會環境轉變,關注新的工作型態如何影響整個社會,是每個勞工需要留意的。

勞動法和勞動意識不是一個抽象和遠離我們生活的事,相反地,他非常靠近人性。邱羽凡老師也藉此勉勵後進的研究者:「找到你身處社會的人的價值,能去尊重別人、理解別人,你做的法律研究才不會淪為工具,更有助於提升整個尊嚴勞動。」而對一般的勞工來說,從生活中發現別人的處境和需要,關心自己生活中的工作情況,這就是勞動意識的起點。我們不一定能換很多工作,或認識很多的人,但每次看影集或是戲劇時,也可以看到那些角色的處境,幫助我們看見整個社會的不同的樣貌。


法律的問題很複雜,如果沒有碰到勞資爭議,一般人可能也不會知道這些細節。邱羽凡老師鼓勵我們從自身做起:「多關心自己一點,不清楚的地方協助自己去釐清,這就是成為有尊嚴的勞工最重要的事。」

責任編輯/劉靜頻
DOI:10.30196/2023.0010010

參考資料:

  1. 【多元就業方案 2】勞動部成全臺最大派遣公司:出事前誰都可以管,出事後誰都不是雇主
  2. 超時工作、職災、欠薪──影視工作者的「血汗乙方」困境
  3. 有人為錢兼差多平台、有人但求生活不留白:固定工時的「僱傭制」真是外送員想要的嗎?
  4. 承攬跟僱傭差在哪?主管機關如何認定僱傭關係?
  5. 劉時宇|你有想過工會嗎?沒有,因為你只想到你自己
  6. 勞資爭議處理法
  7. 四個Q&A告訴你,為什麼醫護人員也很血汗卻無法罷工?
  8. 必要服務條款
  9. 團體協約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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